資訊 - 牌照註銷後重新驗車、領牌 & 停駛/報廢 | 驗車過期 | 逾期驗車 | 牌照註銷 | 驗車領牌 | 停駛 | 停牌

小知識: 驗車期限為發照(行照)日前後 1 個月, 例如 2004-03-09 發照的車輛, 其可驗車期間為當年的 02-09 ~ 04-09 這 2 個月; 5 年車開始每年須至驗車廠檢驗, 滿 10 年後則須半年檢驗一次

監理所

趁著記憶還算清晰的時候, 將幫客戶處理逾期檢驗, 而被註銷牌照的概略情況/流程記錄下來, 各位朋友如果有遇到類似的問題時, 可以有個參考依據(希望不要用到).

PS. 要看法規的請拉到最底下. ;-)


延伸閱讀: 重機(大型重機)大保養項目、參考價格表


前言 - 半年一驗


重機開放至今已超過 10 年, 車齡 >= 10 年的車子都需要半年一驗了, 很惱人也很擾人, 卻也是必須遵循的規定.

有些人(如此例, 我的客戶)因工作關係無法請假驗車, 需要半年一驗的車子又有數台, 再加上驗車日期分散的還蠻平均的(-_-), 這時候就只能採用比較折衷的作法 - 依然維持一年一驗, 中間那次就繳罰款給監理站就好了...

這樣一整年下來的罰款看來雖然似乎很可觀, 但相對於請假所損失的薪水來說, 依然還是很划算的方法.

但是有個問題是 - 有時候會發生遺漏驗車的情形, 等收到了裁決書後, 又不趕快去繳罰款、驗車, 那麼原先的舊牌照就會被監理站逕行(直接)註銷, 這時除了要去繳銷罰款之外, 還必須要重新驗車領牌(如果原車是掛舊款的 4 碼牌... 這時候就得換上那塊粉亮亮的新牌了!). 所以如果朋友選擇採用這個方式減少驗車次數, 要千萬記得 - 第 2 次一定要去繳罰款、驗車.


驗車領牌的概略流程


車輛(無論幾個輪子 - 重機、汽車、卡車、聯結車...)因為逾期未驗車而被監理站註銷牌照時, 重新驗車領牌流程如下:
  1. 拔下現有的車牌, 並攜帶行照、車主身份證正本、印章 & 強制保險卡正本(有效期 30 天以上, 很重要!), 以及最重要的 - 錢, 至監理站繳銷舊牌, 並請領臨時牌.
  2. 回車輛停放地點掛上臨時牌後, 再將車輛騎/開至監理站繳費驗車、請領新牌
    (當然, 也可以選擇把車子載到監理站, 當場領臨時牌後直接去驗車)

臨時牌, 費用以天數計費(最多 5 天)


所需的費用


費用(依發生的先後順序):
  1. 逾期未驗車罰款 NT$1,200
  2. 未繳納的罰單(如果有的話)
  3. 舊牌的牌照稅 & 燃料稅 - 自當年 1 月 1 日算起至舊牌繳銷日為止
  4. 臨時牌請領費用 & 牌照稅、燃料稅; 此例僅申請 2 天(最多 5 天), 金額為 NT$321
  5. 車輛檢驗費用 NT$200
  6. 新牌的牌照稅 & 燃料稅 - 自請領日算起至當年 12 月 31 日止

以此次重領牌為例, 上面整個驗車重新領牌所需要的時間約 4.5 小時(含來回車程), 有這個 "問題" 的朋友要拿捏好時間, 不要多浪費的 1 天的時間在等待上面 ;-)

註: "新領牌照登記書" 可於任一監理站申請列印, 無須再回原申辦監理站申請


停駛/報廢

停駛/報廢的程序
停駛/報廢的程序

與重領牌的步驟類似, 攜帶身份證、印章、行照以及車輛的大牌, 並繳納當年度 "已使用" 時間的牌照稅、燃料稅(註), 再將這 2 張收據與大牌拿到櫃台辦理即可

註: 所謂已使用時間 - 例如 2 月 3 日至監理站辦理停駛/報廢, 那麼使用日期就是從當年的 1 月 1 日開始算, 一直到 2 月 3 日止這段時間即為 "已使用時間", 按天計算需要繳納的費用

!注意!
若停駛超過 1 年, 原牌照將會被監理站註銷, 若要復牌就得重新再驗車領牌!
還有, 已辦理停駛的車輛不能放置在道路旁(私人道路不算), 即使車輛沒有行駛, 也會被視為有使用而須補繳停牌日至被開單日這段期間的牌照稅!!


參考法規
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7 條 : 汽車(重機也適用 ;-))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, 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 900 元以上 1,800 元以下罰鍰; 逾期 1 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, 至檢驗合格後發還, 逾期 6 個月以上者, 註銷其牌照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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